諸天反派模板

韋拾伍

修真武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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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六十七章 總之是要戒色!

諸天反派模板 by 韋拾伍

2023-10-8 21:47

  這年頭的路,絕大部分都是土路,將地面清理平整,填土夯實之後,便是壹條路了,秦直道和鋪有經過防腐處理的木軌的路,屬於最頂級的那種。
  而且值得專門去修的道路很少,因為那耗時耗力,需要征調大量的民夫,搞不好就會引起民變,只有壹個王朝處於上升期,有著最為強硬手腕的君主,和最為強盛的國力支持才能辦到。
  皇帝出巡前,有著“黃土墊道,凈水灑街”的要求,聽起來非常高規格,實際上只不過是道路環境太差了,需要用黃土把道路上的坑坑窪窪、車轍痕跡給填平,避免車駕在行駛的過程中顛簸;還有向路面灑水,避免人馬行駛過的時候蕩起灰塵。
  更多的路,就是人走馬踏,將地面踏得堅硬,雜草無法生長,就成了壹條路。
  正如魯迅先生的那句話——“世上本沒有路,走的人多了,便就有了路。”
  通往蘭若寺的路便是這樣壹條靠著香客僧眾踐踏出的道路,往日的時候蘭若寺香火鼎盛,哪怕位於偏遠的位置,周圍樹林環繞,香客依然絡繹不絕,但是不知是何原因導致蘭若寺荒廢多年,已經很少有人到這邊來,只能勉強看到壹條雜草生長得比較低矮的“道路”。
  不過這樣也好,大雨過後,尋常的泥土道路肯定會變得非常泥濘,踏著這壹層野草倒也不太難走,但是對於嶽斯來說其實都壹樣。
  踏進蘭若寺的範圍內,嶽斯便察覺到了妖氣與鬼氣,鬼氣很明顯,浮於表面,就連毫無修行的人到了這裏也能感覺到這裏的不對勁,所以在郭北縣裏,才流傳著蘭若寺是個“鬼地方”這樣的客觀描述。
  而那妖氣籠罩的範圍更大,但是卻細微不可聞的程度,似乎籠罩了方圓數十裏的範圍,仔細去尋找好像不過是壹些不入流的山精樹怪,哪怕學了壹兩手的修行中人都不會對其放在心上。
  嶽斯想來,覺得這股妖氣應當是屬於那樹妖姥姥的。
  因為其樹妖的本質,雖然無法如同其他妖怪壹樣行走他處,化出壹道人形分身也只能在本體的範圍活動;但是又因為其千年樹妖的特殊性,它所能掌控的範圍隨著根系的拓展不斷擴大,並且妖力分布在根系當中,深藏地底,再有鬼氣遮掩,它反倒幾乎沒有存在感壹般。
  扯開藤蔓見到了蘭若寺的石碑,嶽斯正式踏入了這座著名的寺廟。
  雖然已是斷壁殘垣,墻倒屋塌,雜草從地磚縫隙中鉆出,藤蔓攀附著柱子蜿蜒而上,看正殿的樣子,在荒廢之前,這蘭若寺必然是遭了搶,不然不會破敗成這樣子。
  繞過大殿,嶽斯走到後院禪房,這裏雖然依然破敗不堪,落葉滿地,灰塵積了厚厚壹層,但是整體架構還算完整,敲敲打打,縫縫補補,清理壹下倒是個還不錯的臨時住所。
  而且嶽斯察覺到,已經有壹間禪房已經被打掃清理過了,很明顯,那裏是有人選中的,證明了這些禪房雖然是危房,但還是能住人的,況且之前還下過壹場雨,接下來恐怕還要下,晚上的時候有個遮雨的屋頂總歸是好的。
  打開已經沒有了窗戶紙的窗戶,嶽斯施展法術,將屋內的灰塵濁氣,壹股氣地送出去,外面雨後的清新空氣自然而然地湧進屋內,讓這間荒廢了不知多久的禪房多了壹點人味兒。
  然後,嶽斯單手按著地板,壹道法咒被他拍入地下,在地板隔斷之下,幾具幹屍或躺或臥,與泥地為伴,很顯然,這些幹屍就是不戒色的人的下場,被女鬼勾引,然後被樹妖姥姥趁機抽幹了精元。
  雖然已經死了不知道多久,但是這蘭若寺周圍妖氣鬼氣十足,放在僵屍片中就是典型的養屍地,這幾具幹屍雖然已經魂飛魄散,但是怨氣纏身,在怨氣的驅使下依然在動,好像向生者傳達著他們的不甘。
  然後在嶽斯那壹道法咒之下,那股怨氣煙消雲散,直接被法力磨滅了,幹屍本身也仿佛壹瞬間經歷了千百年的時間,枯槁的身體瞬間化為齏粉,與泥土混雜在壹起,不分彼此,略微提升了壹點那片泥地的肥力。
  將箱籠找個地方放好,嶽斯提著劍出門去了,雖然有了住處,但是沒有床褥,他可不想睡在地上,來的路上他瞧見蘭若寺周圍的藤蔓生長得格外旺盛,便想去斬些藤條,拉回去編個吊床,將就壹晚上。
  順便,也砍些柴火回來,雖然禪房都是木質結構,但是總不能拆了屋子來取暖吧。
  不知道是嶽斯選的時機巧妙,還是估計這個時候出門,另外壹個院子裏禪房的住客也回來了。
  只見對方身材高大,頭發在頭頂挽成壹個道士的發髻,眉毛是對濃厚的劍眉,臉上留著絡腮胡須,背後背著劍匣,腰間掛著弓弩箭矢,右手裏提著兩只死兔子,左手拎著壹壇子酒水。
  站在那裏,渾身散發著壹股煞氣,卻又帶著壹股陽剛正直的氣場,這是修行有成的表現。
  嶽斯瞧得分明,這位雖然人到中年,並且不註意自己的外形外貌,但是底子非常好,刮去胡須換身衣服,年輕的時候也是壹位行走江湖的英俊少俠,壹含情的回眸便能迷倒萬千少女的那種。
  “敢問?”嶽斯略微拱手問道。
  “燕赤霞!”那燕赤霞也在打量著嶽斯,報上姓名之後對嶽斯厲聲說到:“妳這書生,這蘭若寺兇險的地方不是妳這種人能來得地方,趁現在天色未晚,趕緊離開這裏,不然的話,別說我沒提醒妳,小心遇到什麽不該遇見的東西,輕則重病壹場,重則死無葬身之地。”
  嶽斯擡頭望望天,不是在看天色,而是表示自己的無語。
  “這是哪個版本的燕赤霞,壹見赤霞誤終身?”
  提起自己手中的劍,向燕赤霞展示了壹下,嶽斯說到:“看好了,我也是江湖人,我也是有劍的,我的武功也是很高的。這蘭若寺反正不要錢,住上壹晚又算什麽?”
  “不知所謂……算了,如果看到了什麽不該看到的東西,大聲叫救命,如果我沒喝醉的話,會救妳壹命的。”燕赤霞打量著嶽斯,雖然第壹眼自己把對方看成了文弱書生,但是卻又瞧不出嶽斯的武功深淺來,便就這樣了,趁天色未晚,他要借助天光收拾好這兩只兔子,烤來下酒當晚餐。
  嶽斯提著劍,走進了蘭若寺周圍的森林中,看起來藤蔓茂盛,但是真的要找合適藤蔓的時候,反而這不行那也不行,好半天才收集了差不多足夠的藤條,期間嶽斯還要打柴。
  並且,看到了燕赤霞打的那兩只肥兔子,嶽斯覺得自己也應該打些獵物當宵夜,光有青菜是不行的,只是之前燕赤霞在森林裏掃蕩了壹波,自己打了兩只兔子,反倒把其他的野物給驚走了,找了半天嶽斯壹無所獲,眼看天色見晚,便壹手拽著成捆的藤條,壹手扛著壹捆新打的木柴,就要向著蘭若寺的方向回去。
  將走未走的時候,只聽得從不遠處傳來“救命啊!”的呼救聲,還是白天時候暫時分別的寧采臣,與那求救聲夾雜在壹起的,還有狼嚎聲。
  ……
  寧采臣壹手舉著火把,照亮前邊的路,壹邊沒了命地狂奔,躲避著身後野狼的獵殺,好巧不巧地,前進的方向正好是蘭若寺的位置。
  他白日裏淋了雨,大半天的時間水米未進,又走了那麽多的路,身上哪裏來的力氣,被野狼壹追,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讓他爆發了壹波,短時間內竟然沒被那野狼追上。
  只是,在寧采臣前方的草叢中忽然躥出三條野狼來,呲牙咧嘴,從喉嚨裏發出低聲的嘶吼,堵住他的去處,讓他逃無可逃,最終雙腿壹軟,跌坐在地上:“這什麽世道,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。”
 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,而是那幾頭野狼目的就不是獵殺寧采臣,而是將他驅趕向其他野狼設下埋伏的位置,那壹聲聲不必要的狼嚎就是傳遞信息用的,在此期間它們也要盡可能地消耗寧采臣的體力。
  在自然界中,體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強,狩獵者要狩獵體型比自己龐大的生物,通常要結伴行動,而人這種直立行走的動物,站起來的高度看起來就嚇人,三四厘米的長度,放在別的地方不顯眼,但是壹擱到身高上卻很是很明顯的。
  並且人的手掌結構,特別適合抓握東西,使用工具,其中就包括武器。
  所以,為了成功狩獵寧采臣,這些在妖氣熏染下初具靈智的野狼們便采取了合擊的戰術,逼迫著寧采臣不斷奔逃消耗體力,最終束手就擒。
  “這是最好的時代,也是最壞的時代。”不遠處的樹林中有人搭話,算是回應了寧采臣的自言自語。
  然後只見壹道劍光閃過,壹頭最為強壯的野狼登時化為兩半,血腥氣瞬間彌漫開來。
  其余的野狼問到這股血腥氣,卻夾著尾巴逃走了,即便是逃,也逃得非常有章法,幾頭野狼並沒有奔著壹個方向走,而是四散而開,鉆草叢的鉆草叢,繞樹跑的繞樹跑,總之是挑那種人難走的路跑。
  “寧兄啊,妳不是收賬去了嗎,身上不是應該有錢的嗎,怎麽大晚上的不住客棧,偏偏要到這九死壹生的蘭若寺來?”嶽斯走出樹林,站在寧采臣面前,出聲問到。
  見到嶽斯,寧采臣大喜過望:“兄臺,原來是妳,真是老天爺保佑,如果不是妳出手,我現在估計已經被那幾頭野狼給吃了。”
  “先不說這個,妳不是有錢嗎,為什麽要來這裏,難道是記著請我吃飯的約定,特意打聽到了我因為沒錢,只能到這蘭若寺來過夜。”嶽斯和寧采臣各說各的。
  寧采臣站起身來,臉色苦悶地說到:“別提這回事了,白天的時候妳提醒我說要快點走,哪怕借了妳的傘,最後還是淋了雨,我的賬本都被雨水澆透了,墨跡都散了。”
  “我原本去那客棧收賬,那掌櫃的雖然不情願,但我有賬本在手,他也得認,只是賬本上沒有了明細,他又不認賬了,讓店小二把我的行李和我壹並扔了出來,我身無分文,連壹個饅頭都買不起,更別提吃飯住店了,從旁人那裏打聽到了有蘭若寺這個去處,便趕來了這裏。”
  “沒想到剛到蘭若寺的附近,就被野狼給盯上了,幸虧有兄臺妳出手相助……兄臺,為什麽妳臉色這麽難看?”
  嶽斯冷哼壹聲:“我告訴過妳,少年戒之在色,妳是不是沒有念誦謹記,並且時時依照此言行事,不然妳要做的事情應當會順順利利的,不會這麽坎坷。”
  “女色?”寧采臣回憶著與嶽斯分別後自己所經歷的事情,說到:“兄臺,我並沒有近女色啊,不說近女色了,我連和女的說上壹句話都沒有……而且兄臺妳對我的告誡是在淋雨之後,那時候我的賬本已經被雨水給澆透了,就算我戒色了,也於事無補啊!”
  “不要在我面前強詞奪理,顛倒因果關系!”嶽斯說到:“總之,我讓妳戒色的事情妳沒有照做,活該妳這麽倒黴,仔細想想,妳是不是路上瞧見哪個小娘子生得美貌,對她動心了,起了非分之想!”
  寧采臣仔細地回想了壹下,說到:“兄臺,我沒有啊,郭北縣街上走的女的,不說貌美了,就連年輕的都沒有,我怎麽可能會心動……如果說心動的話,我倒是在壹個字畫攤上瞧見了壹幅畫,畫中的女子美貌異常,我有那麽壹瞬間喜歡上了那幅畫,如果不是沒錢,就把它買下來了。”
  “這就是了!”嶽斯壹合掌,說到:“妳對畫上的女子動了心,就是近了女色,活該妳倒黴,要賬被人丟出來,找住處差點變成了狼糞。”
  那寧采臣壹臉得不可置信:“兄臺,妳這未免有點太過強詞奪理了吧,只是壹幅畫,我只是對壹副女子沐發的畫感到了欣賞,妳就說我近了女色,就說我活該倒黴……”
  “不管什麽理由,什麽借口,什麽方式,總之就是要戒色!”嶽斯拄著劍說到:“不要跟我頂嘴,最終解釋權在我這裏!不過妳來了剛好,有些東西我兩只手有些拿不住,妳來替我分擔壹些,我就大方地把收拾好的房間分出壹半給妳住。”
  “哦。”被嶽斯壹頓強詞奪理,寧采臣只能悶悶地應下,聽說嶽斯已經找好了住處,並且願意分給自己壹半住,他還是很開心的。
  並且寧采臣以己度人地認為嶽斯是個好人——為了不讓他產生“君子不食嗟來之食”的想法,主動提出要讓他幫壹些忙,並壹提供住處作為報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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